4月23日下午,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办案中心民警在枝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完交接手续,驱车将犯罪嫌疑人付某带回荆门。
让我们看一看付某的“失踪”时间表:
2019年10月5日19时许,付某与朋友聚餐饮酒;
2019年10月5日21时许,付某驾车在泉口一路与月亮湖北路红绿灯路口附近追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22时,因协商未果,对方司机报警,交警到现场发现付某涉嫌醉酒驾驶。23时许,付某在医院进行血液样本抽取后回家。
2019年10月8日,付某血液酒精鉴定结论为149.12mg/100ml。警方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付某负全责,并依法对其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10日开始,警方传唤付某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付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警方多次联系、催促,付某不予理睬。
2019年12月,付某被列为网上逃犯。(据事后付某交代,此时他已经返回老家枝江市)
2020年1月至3月,因疫情在枝江。
2020年4月23日13时许,付某在枝江城区被当地警方抓获并通知荆门市公安局。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编辑:鲁蕾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