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记者从荆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据介绍,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国有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副市长胡小国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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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管理是指在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中,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社会化,具体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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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李江
编辑: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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