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丨禁止高空抛物成为法律义务

06-06 20:17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法典化法律正式出台。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从今天开始我们也将陆续为您进行解读。今天我们首先为您解读的是高空抛物。

近年来,高空抛物,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颁布之后,禁止高空抛物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关于高空抛物规定的细化,使得相关内容更加完善,更具备操作性。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首先是明确了一个物业的责任,以前在侵权法里面是对此没有规定的,但是现在呢,就明确的要求物业管理人,他必须有一个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说他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他就应该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一个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那么,建筑管理人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有哪些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比如说,增加一些巡逻巡查的一些次数,然后就是排除一些高空存在一些物品,但是有可能存在坠落的这样一个情形的一个隐患,也可以对一些住户进行一些宣传,定期的宣讲。然后再就是给物业一些压力,让他们去把整个园区内的一个监控系统做好,这样的话也更好的可以厘清侵权人。”

民法典明确了各方责任,既可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督促相关方自觉履行职责义务,预防和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湖北洋丰安居物业有限公司西山林语项目经理  陈健:“民法典颁布以后,我们物业加强了这方面的力度,第一我们物业上门对业主加大力度宣传;第二我们会加派人手进行小区安全隐患排查;三是我们会增加监控设备,对小区做到全覆盖。”

此外,“难确定”是高空抛物伤人案件的一个难点。如果真的遭遇到了高空抛物,要求伤者自己去查明谁是责任人,难度很大。为解决取证调查难的问题,民法典也特别作了规定。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就是明确了公安机关的一个责任,也就是说现在公安机关有这个义务,去及时地查清这个侵权人是谁,更好的保障这个被侵权人的权益。”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瑞雪

审核: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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