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 遛狗未栓绳致伤害要追责

©原创   06-07 20:50  

今天的民法典解读,我们来关注遛狗未栓绳致伤害要追责。近年来,养宠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被宠物狗咬伤后要如何维权呢?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设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责。

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比如说出门遛狗,要给它拴上犬绳,然后你要在饲养动物之前,你要给它打好疫苗,以保证你的宠物它是健康的。其次,如果你的宠物(把)它遗弃了,或者是说它逃逸,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你还是对它负有责任,如果它在这个遗弃逃逸过程中发生了伤人的事件,或者损害了其他的什么东西,你仍然要对它负责任。”

法律人士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免除饲养者的责任,只能减轻。

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以前被侵权人有这种故意挑逗宠物的行为,致使自身的伤害,动物饲养人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现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如果说你这个被侵权人,你自己去挑逗鞭打或刺激了这个宠物,让它对你进行反击,对自身造成一定的伤害的话,这个时候你的宠物饲养人还是应该承担责任,只是说你可以减轻自己的部分责任。”

新出台的民法典对饲养人的责任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而且有明确的处罚,用法来促进文明养犬。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刘薇:“它主要是明确了动物饲养人在何种情况下的一个减责事由,然后就是进一步明确重申了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法律立场,敦促引导人们更好的饲养动物,依法饲养,文明饲养。”

记者采访中,广大市民对民法典明确饲养宠物损害责任,纷纷表示支持。

市民  秋女士:“那肯定有点害怕啊,怕它袭击人。我觉得这个规定蛮好,就应该这样,要约束他们那些养狗的人,肯定会让我们变得更安全了。”

居民  薛女士:“带小孩儿如果碰到会咬人的狗,肯定有点害怕啊,咬到大人还好一点,咬的小孩儿呢?那就难得搞了,有这个规定我们带孩子出来肯定放心一些了。”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哲

审核: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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