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十必须十不准”落实措施

06-24 09:17   云上荆门  

6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相关规定,研究落实措施。

市委书记张爱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廖明国出席会议。赵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汇报。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对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结合各部门实际,就贯彻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工作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工作方案汇报和大家的发言后,张爱国要求,要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荆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把“十必须十不准”规定落实到位。

张爱国指出,《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出台《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相关责任单位要敢于较真,牵头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以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推动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张爱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有关要求和我市即将出台的相关工作方案,确保“十必须十不准”规定深入人心,倒逼工作落实。市级各媒体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弘扬“店小二”精神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十必须十不准”的广泛共识。要建立营商环境评价问责机制,把监督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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