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荆门这项业务全面恢复…

06-24 10:11   云上荆门  

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目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积极保障复工复产,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要求,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

6月30日,“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将停止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交通违法处罚、车驾管、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交管业务,在配合进行安全防护检测和登记之后,无需通过预约即可到窗口正常办理业务。

二、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1、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2、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3、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4、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5、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

二、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自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之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24日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编辑:怡憬

审核: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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