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八件实事”】14家单位联手出击,为未成年人织密保护网——东宝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

11-26 08:54  

(通讯员 张妍)“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各单位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之一,推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与此同时,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东宝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区委政法委、区法院、东宝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14家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参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绍忠主持。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可以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着手,确保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是无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同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史绍忠说道。 

会议组织各参会代表学习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报了最高检发布的5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并推动建立了东宝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制度。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针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大排查,并将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纳入今后招聘入职的必经程序;二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三是各部门要加强三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宣传,对相关行业、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检察机关的提议很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重要,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区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人汪华军说。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均纷纷表示,将结合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三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是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下一步,东宝区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落实三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在信息上互通、在工作上互联、在成效上互鉴,携手并肩,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起坚实的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