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民企发展

02-08 11:20  

根据市直机关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活动方案要求,市政协机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精神,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调研协商、民主监督,为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精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概括为“五六七八九”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通过学原文、划重点、记笔记,主要内容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六”。

一个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宪法》。

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四个方面原因:一是国际经济环境变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是抬头;二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抽贷断贷、出台政策没有适应调整期;四是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不合规合法。

五个必胜信心:一是有13亿多人口的内需市场;二是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三是有9亿多劳动力人口;四是有辽阔的国土面积;五是有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

六个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以自筹资金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帮助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困;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四是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开展改革方案专项督察;五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六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二)扎实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第722号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七章七十二条,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亦即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10大指标为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投资者保护、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办理破产。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应当优化报装流程。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使用电子发票,实现网上办税。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三)重点学习,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

1、湖北省《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总体目标: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从政务、市场、法治环境三个方面提出27项重点攻坚任务。

一是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确保1000项以上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企业电子身份“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开展“水电气过户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试点,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

二是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全面推广新型政银企合作模式,居民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用户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实现获得用水“321服务”、用气“310服务”。

三是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将红黑名单和奖惩规则自动嵌入各政府部门的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提高知识产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无形资产贷款的比重。

2、荆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奋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持续优化政策、政务、金融、法治、人文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34项重点攻坚任务。

一是持续优化政策环境。不断提高惠企政策实效、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2条任务措施。创新提出对国家、省、市发布的“认定类”惠企政策项目无需企业申报,由各主管部门直接审核后报财政兑现,实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在削“繁”、治“慢”、疏“堵”、解“难”上取得新突破。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企业开办“210”、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健全政务服务反馈投诉机制、创新招投标方式等18条任务措施。

三是持续优化金融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持续营造良好金融生态3条任务措施。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招投标联动执法、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8条任务措施。

五是持续优化人文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着力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服务等3条任务措施。

二、调研协商、民主监督,为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第三季度,市政协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立4个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调研,赴广东佛山等地学习考察,广泛征求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此前,市政协走进民营企业,召开市政协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企业家谈问题”“代表委员提问题”“民主党派找问题”“走进民营企业解忧难”,共收集五个方面19条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办事时间长、环节多、效率低,招商与安商不匹配,产业配套不够、现代物流滞后、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提出要把营商环境作为我市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的硬支撑,既要用好“抓招商”的老本事,更要学习“造环境”的真本领,着眼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叫响荆门营商环境品牌,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等四个方面13条建议,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荆门综合竞争力的建议》报送市委。

(二)专题调研突破性发展我市民营经济。2018年上半年,周友坤主席带队,围绕“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进行了调研协商。调查显示,全市民营经济贡献了40%的税收,61%的国内生产总值,73%的从业人员,86%的企业数量,是强市之基、富民之本、活力之源。但是,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观念之障、转型之困、要素之难、配套之短、落实之忧等问题,提出五个方面15条建议,形成《关于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报送市委。下半年,重点督办《厚植新民营经济沃土 打造全省区域性增长极》一号提案。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然较为艰难等问题,提出要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氛围等建议,形成《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一号提案办理及督办情况汇报》报张爱国书记。

(三)对口协商中小微民营企业增量提质。2019年9月,市政协经济委和市工商联邀请金旭农牧等10家中小微民营企业进行对口协商。针对生猪养殖融资难、成本高、补贴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企业综合税负、物流配送费用高,本地产品中标难,出台的政策针对性不强、无法落地等问题,提出为中小微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出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推广“大覆盖、小数量、短周期”信贷模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等建议,报市领导。

(四)民主监督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2020年4月,市政协成立专项民主监督小组,分别召开福耀玻璃等9家民营企业和市发改委等13个市直部门座谈会,听取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已经落实、正在落实、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情况汇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针对不少政策还在“等待细则”、部分政策属于“后补助”、有些政策“待审定待兑现”、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难以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等问题,提出加大政策宣传兑现落实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各项惠企政策、调整收入预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落实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对策建议,形成《市政协民主监督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报市领导。

(五)助力中小微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稳步发展。2020年5月,程彻副主席带队,工商联、经济界部分委员深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万华板业等9家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与市财政局等9个市直部门面对面协商。针对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面临生产经营难、融资贷款难、稳岗用工难、政策落实难等“四难”问题,提出优化服务强信心、创新形式促融资、千方百计拓市场、细化政策抓落地等建议。形成《破解发展难题 推动疫后重振——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步发展界别协商综述》报市领导,孙兵市长阅后批示:请企业服务组阅研,进一步丰富完善工作措施。

(六)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家委员反映的问题。2020年6月,市政协对36家民营委员企业进行调查。委员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40条,其中政策环境5条,政务环境17条,金融环境11条,市场环境6条,人文环境1条,主要反映惠企政策难落实,融资难、融资贵,出口受阻、产品积压,游客减少、收入锐减等。形成《市政协机关服务委员企业协调解决问题责任清单》,由主席会议成员带队,重点对9家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同时,为包联的京山三雷争取便道资金30万元,减少湖北田野厂房测绘费近10万元,减少伟嘉纺织女职工“两癌”免费筛查费近30万元,落实兑现“山河无恙 感恩有你”公益旅游活动星级酒店补助12多万元等。组织6家商业银行与16位委员民营企业家开展“银企恳谈”,协调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今后,市政协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开展协商议政,围绕涉企政策落实开展民主监督,围绕包联的民营企业和项目做好协调服务,走访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委员,当好“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店小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作者: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代家宏)

来源:市优化人文环境专项工作组

责编: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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