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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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决定

(2021年4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如下:

一、切实提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思想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市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荆门、法治荆门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要构建政府主导、公安主打、检法司协同、社会参与的打惩机制,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积极营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全民反电诈宣传”活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防范宣传工作制度,创新网格化全民宣传机制,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覆盖”宣传。积极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对常见及最新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和防御常识的宣传,尤其是加大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与人民群众互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不断增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质效。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运用,全面整合数据资源,整体合成作战,完善战法运用,不断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水平。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供应链,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批捕起诉工作。审判机关要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强研究应对,促进提升网络治理能力。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缓刑、假释人员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公检法司等单位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就证据收集、固定、采信和罪名适用等司法实务问题进行研判,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效。

四、着力形成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合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方针,强力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开展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网信部门要加大对本市诈骗网站、虚假网站、钓鱼网站封堵力度。外事部门要为出国打击犯罪工作提供支持。经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要加大涉诈电话卡、银行卡“两卡”整治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公司等公司的注册审核和监管力度。无线电监管部门要加强“伪基站”和“黑广播”治理。银行、通讯运营商要入驻反诈中心,加强行业内技术反制。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在案件侦办、重点人员管控、行业管理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注重发挥群众自治、德治、共治引导,强化正反两面宣教,以案说法警示,净化社会风气。

五、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监督,依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质询询问等方式,监督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要畅通人大代表反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建议意见的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电信网络诈骗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作用,促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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