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访谈丨荆门市财政局: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 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原创   07-19 19:18  

7月19日,荆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彬带队做客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就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和探讨。节目中,针对听众朋友来电咨询,三位嘉宾耐心进行了答复,并承诺尽快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当事人。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季彬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陈鹏

市财政局农村科科长     刘艳

主持人:能不能为听众朋友们简要概括一下新时期财政部门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部署和安排?

嘉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财政部门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更应该主动服务、担当作为,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从当前加大投入来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农林水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上升,全市2021年第二季度农林水支出11.76亿元,较去年同期数11.44亿元增长2.8%;二是从支持方向和重点来看,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来看,强化资金监管,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主持人:当前脱贫攻坚战已圆满收官,财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有何新举措、新要求?

嘉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财政投入规模总体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共向上争取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17405万元,市级财政安排3650万元衔接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将支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资金占比,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那么,新阶段,新的衔接资金在管理使用上和过去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比也有一些新要求。一是在支出范围方面。衔接资金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外,更侧重强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逐年提高产业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二是在支持非贫困村方面。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后,新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中央衔接资金和不超过50%的省以下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中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在资金监管方面。衔接资金管理上更强调预算绩效管理,规定“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申请资金。财政部门在批复资金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四是在负面清单上,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除了规定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奖金补贴等方面外,还规定了不得用于弥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资融资平台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等。应该来说是结合目前推进乡村振兴实际工作,完善了负面清单,有效设置“防火墙”,全面堵住可能的资金监管漏洞。

主持人:能否简要介绍一下目前的强农惠农重点政策。

嘉宾: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聚焦粮食生产发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种业创新发展、畜牧业健康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防灾减灾等9大方面,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35项具体工作。

下面我重点为大家介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关于补贴发放的流程,先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政府审定后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关于补贴发放的标准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审定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平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在6月底前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今年以来,全市已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0607万元,其中京山市9898万元、沙洋县12484万元、钟祥市11986万元、东宝区1840万元、掇刀区2735万元、漳河新区532万元、屈家岭管理区1132万元。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测算比例不超过30%,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情况详见《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这个表每年更新调整一次,各位农民朋友可以上网查阅。补贴的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者应在购机后自主向当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向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亿元。今年以来,全市已向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68万元,其中京山市1711万元、沙洋县1748万元、钟祥市2148万元、东宝区568万元、掇刀区704万元、屈家岭管理区489万元。

最后为大家介绍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由于今年各种农资价格上涨较多,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进行一次性补贴,我市争取到补贴资金9041万元,其中市直978万元、京山市2339万元、沙洋县2729万元、钟祥市2995万元。本次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范围是实际种植小麦、稻谷的种粮者,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家庭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谁实际种植谁得补贴”的原则,对核定的种植面积进行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新型经营主体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来源于确权确地的农户的,农户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来源于村组非承包地、农场耕地的,村集体组织、农场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合同明确谁享受种粮补贴的,按合同确定补贴对象。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

编辑:琳达

审核:张瑞华

三审:郑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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