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荆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就荆门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1.对于非紧急性的法律服务事项,建议暂缓现场办理,尽量改用电话、网络或邮寄等不见面方式进行。
2.对确需现场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采取提前预约方式,根据工作人员的统筹协调,在约定的时间办理,简化现场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合逗留时间。
3.疫情防控期间,荆门市司法局将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一如既往地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公民若需法律服务,请拨打“12348”热线电话或搜索登陆湖北法律服务网(http://hb.12348.gov.cn)咨询。若需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及预约办理:2364118(荆门市公证处);2332596(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2305110(荆门腾飞法医司法鉴定所)、2388809(荆门今宋法医司法鉴定所)、6909812(荆门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2341678(荆门仲裁委员会)。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法律服务机构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及体温测试。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荆门市司法局
2021年8月7日
来源:荆门市司法局
责编:郑芸
审核:杜莉
三审:吴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