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荆门交通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08-20 17:12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鼓励各地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结合省政府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事项进行配套激励,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2020年,荆门交通运输工作硕果累累,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国省道一二级公路建设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共获奖励2100万元!

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位列全省第一,获奖500万,其中荆门市获奖200万元,掇刀区获奖300万元;国省道一二级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获奖1600万元,其中荆门市本级获奖640万元,沙洋县获奖480万元,东宝区获奖480万元。

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营商环境评价先进的地方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荆门市,武汉市武昌区、襄阳市襄州区、宜都市、枝江市、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硚口区、武汉市汉阳区、当阳市、武汉市江汉区、宜昌市夷陵区、宜昌市猇亭区、襄阳市樊城区、武汉市洪山区、襄阳市襄城区、武汉市汉南区、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市新洲区、宜昌市伍家岗区、武汉市东西湖区、荆门市东宝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十堰市张湾区、大冶市、荆门市掇刀区、鄂州市华容区、鄂州市鄂城区、枣阳市、咸宁市咸安区。

2021年将上述地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在创建营商环境先行区中予以优先考虑,在申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时予以优先安排。(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二、投资和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地方

(一)作出突出贡献的地方。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黄石市,武汉市新洲区、武汉市江夏区、宜昌市夷陵区、武汉市硚口区、武汉市蔡甸区、枝江市、当阳市、荆门市掇刀区、宜都市、郧西县、襄阳市襄州区、孝感市孝南区、荆门市东宝区、竹山县、阳新县、嘉鱼县、巴东县、红安县、广水市、鄂州市鄂城区。

2021年在省级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考核专项资金中安排2600万元,奖励武汉市340万元、襄阳市330万元、宜昌市320万元、十堰市310万元、黄石市3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二)作出贡献的地方。

孝感市、咸宁市、黄冈市、荆门市、恩施州、荆州市、鄂州市、潜江市,谷城县、老河口市、洪湖市、大冶市、赤壁市、汉川市、襄阳市襄城区、房县、竹溪县、黄梅县、应城市、宣恩县、蕲春县、恩施市、通城县、黄石市下陆区、崇阳县、利川市、团风县、荆州市沙市区。

2021年在省级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考核专项资金中安排2400万元,奖励孝感市240万元、咸宁市230万元、黄冈市220万元、荆门市210万元、恩施州190万元、荆州市180万元、鄂州市170万元、潜江市16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40万元。(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三、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率较高、主动安排预算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比率较高的地方

(一)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率较高的地方。

孝感市、黄冈市、宜昌市,武汉市汉阳区、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市下陆区、黄石市铁山区、十堰市茅箭区、房县、宜昌市西陵区、宜昌市猇亭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襄阳市樊城区、襄阳市襄州区、谷城县、保康县、鄂州市梁子湖区、鄂州市华容区、孝感市本级、孝感市孝南区、孝昌县、大悟县、云梦县、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洪湖市、黄冈市黄州区、红安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咸宁市本级、咸宁市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咸丰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2021年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奖励额度和债券发行规模、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主动安排预算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比率较高的地方。

荆州市、黄石市、武汉市,武汉市江汉区、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华容区、荆州市本级、荆州市沙市区。

2021年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奖励额度和债券发行规模、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四、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

襄阳市、十堰市、荆门市、天门市、宜昌市。

2021年在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750万元,奖励襄阳市210万元、十堰市180万元、荆门市150万元、天门市120万元、宜昌市90万元。(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五、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

宜昌市、武汉市、襄阳市、荆门市、咸宁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符合申报国家技改专项的项目,优先予以推荐。(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六、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稳规进规成效显著的地方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孝感市、荆州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七、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作成绩较好的地方

督查激励对象待定。(根据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安排,待激励对象确定后予以激励支持)

2021年在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获得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给予250万元奖补,奖补以具体项目形式给予支持,因专项资金规模限制未能在2021年给予支持或未足额支持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拟在今后年度分步解决。(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八、商事制度改革任务落实较好的地方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荆州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

2021年优先选择上述地方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一业一证”等商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中给予倾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九、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较好的地方

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天门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安排省级试点任务。(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十、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较快、效果较好的地方

十堰市、黄冈市、仙桃市、宜昌市。

2021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十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目标任务较好较快的地方

随州市、孝感市、襄阳市、武汉市。

2021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十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成效较好的地方

宜昌市、荆州市、咸宁市、襄阳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

2021年在国家和省“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试点中予以倾斜考虑。(省政务办组织实施)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成效较好的地方

宜昌市、武汉市、黄冈市、恩施州、襄阳市、孝感市、随州市。

2021年在国家和省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相关工作试点中予以倾斜考虑。(省政务办组织实施)

十四、财政预算到位率、盘活存量、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统筹资金、直达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

孝感市、咸宁市、荆门市,沙洋县、赤壁市、京山市、鹤峰县、武汉市黄陂区、枝江市、荆门市东宝区、麻城市、巴东县、咸宁市咸安区、黄石市黄石港区、嘉鱼县、谷城县、武汉市武昌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大冶市、崇阳县、郧西县、枣阳市、宜昌市夷陵区、老河口市、通山县、钟祥市、红安县、公安县、罗田县、云梦县。

2021年在省级财政管理考核激励专项资金中安排16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五、“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较好的地方

荆门市、襄阳市、宜昌市,麻城市、石首市、丹江口市、孝昌县、通城县、建始县、潜江市、广水市、宜城市、秭归县、阳新县、鄂州市梁子湖区、武汉市蔡甸区、荆门市掇刀区、浠水县。

2021年在普通公路省级补助资金中安排51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3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十六、国省道一二级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

荆州市、十堰市、黄冈市,房县、仙桃市、江陵县、恩施市、武汉市黄陂区、沙洋县、竹山县、荆门市本级、安陆市、洪湖市、黄梅县、罗田县、荆门市东宝区、远安县、红安县。

2021年在普通公路省级补助资金中安排912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640万元、每个县(市、区)48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十七、水利补短板政策落实成效较好的地方

黄石市、黄冈市、孝感市、十堰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水利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实施,优先下达投资计划。(省水利厅组织实施)

十八、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

宜昌市、武汉市,黄石市铁山区、通山县、荆门市东宝区、随州市曾都区、保康县。

2021年在省级水利改革发展资金(河湖确权划界)中安排2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区)200万元。(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

枝江市、天门市、石首市、沙洋县、利川市、黄冈市黄州区、崇阳县、荆州市荆州区、襄阳市襄州区、孝昌县。

2021年在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奖励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5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二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的地方

潜江市、赤壁市、孝昌县、宜昌市夷陵区、大冶市、随州市曾都区、洪湖市、沙洋县、房县、罗田县。

2021年在省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10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兴山县、孝感市孝南区、京山市、蕲春县、通山县、枣阳市、石首市、随县、宣恩县、仙桃市。

2021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二十二、“厕所革命”工作突出的地方

武汉市蔡甸区、荆州市沙市区、团风县、秭归县、应城市、丹江口市。

2021年在全省推广上述地方“厕所革命”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二十三、精准灭荒造林合格面积6000亩以上且造林质量排名靠前的地方

蕲春县、钟祥市、宜城市、松滋市、团风县、丹江口市。

2021年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统筹6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100万元。(省林业局组织实施)

二十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的地方

武汉市东西湖区、枝江市、枣阳市、丹江口市、松滋市、京山市、孝昌县、红安县、崇阳县、利川市。

2021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地方100万元,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试点和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二十五、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咸宁市、黄冈市,潜江市、天门市、保康县、大冶市、荆门市东宝区、葛店开发区、随州市曾都区、孝感市孝南区、荆州市沙市区、建始县。

2021年在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二十六、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的地方

(一)表现优秀的地方。

宜昌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荆门市,武汉市洪山区、宜昌市猇亭区、武汉市青山区、十堰市张湾区、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蔡甸区、大冶市、远安县、枝江市、荆门市东宝区、宜都市、应城市、石首市、洪湖市、安陆市、宜昌市夷陵区、当阳市、襄阳市襄州区、谷城县、孝感市孝南区。

2021年在省级区域创新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9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万元。(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二)进位明显的地方。

鄂州市,武汉市硚口区、房县、嘉鱼县、蕲春县、竹溪县。

2021年在省级区域创新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168万元,奖励鄂州市68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区)20万元。(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二十七、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较好以上等次的地方

17个市(州)、92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

2021年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二十八、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年度综合评价优秀的地方

督查激励对象待定。(根据2020年度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安排,待考核结果确定后予以激励支持)

2021年在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资金,奖励上述每个地方1000万元。(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

新起点,新征程!2021年,荆门交通将紧紧围绕“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全力补短板、强管理、提质效,为交通强国湖北试点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编:李丁丁

审核:杜莉

三审: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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