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未来
8月30日,京山市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开展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训诫仪式。与以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同,此次训诫的对象不仅包括犯错的“熊孩子”,还包括他的“甩手家长”,案件承办检察官亲自向涉罪未成年人家属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2021年4月某日,17岁的小天(化名)因在校与同学发生的矛盾摩擦,互相邀约十几人聚众斗殴,当天小天自动投案。
承办检察官综合分析后认为,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经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对小天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
小天的父母亲忙于工作,疏于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因为监护缺位和管教方式不当,导致亲子关系疏离,小天也因此偏离正轨,走上犯罪道路,如不及时纠正调整小天父母的监护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有可能让涉案未成年人继续偏离正常轨道,遂开展督促监护工作。在不公开宣告仪式上,承办案件检察官现场向小天父亲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了解孩子生活动态,及时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协助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帮教工作,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防止孩子再次违法犯罪。
“我之前一直忙于生计,无暇管教小孩。直到小孩因为聚众斗殴被抓,我也只是认为小孩太小不懂事。是你们的《督促监护令》让我认识到,不论自己为家庭辛苦打拼得到多少,都比不上好好管教小孩重要。谢谢你们!”
小天的父亲
一边接过《督促监护令》,
一边动情地说。
“子不教,父之过”,父母的监护职责不仅是一句古训,更是写进我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文规定。京山市检察院通过向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促使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的失职问题,协助检察机关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保护伞”。
来源:京山检察
编辑:彭伟
审核:潘彩霞
三审: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