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失联、拒不参加社区矫正?建议撤销缓刑!

09-27 15:15  


9月23日,京山市检察院对一起建议撤销未按时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缓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案情概况


张某是京山市永漋镇人,2021年4月在外省务工期间,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当地法院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根据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张某本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京山市司法局报到,进行社区矫正。然而,截至9月23日超过应报到日期一个月,张某仍未到司法局报到。


检察人员遂前往司法局、张某老家永隆镇开展实地调查,发现一个月来,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张某进行多次规劝,向他进行释法说理,然而张某总是以“害怕被隔离”为由拒绝报到,甚至拉黑了工作人员的微信和电话。在完全联系不到张某的情况下,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张某家走访,向张某妻子及所在村委会委员说明了张某的情况,让他们帮忙劝解张某。经过种种努力,张某至今仍杳无音信,拒不参加社区矫正。


了解了具体情况后,该院针对张某一案进行了研究。经过讨论,检察人员一致认为,对张某的判处缓刑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举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但是张某在经过多次训诫、警告、行政处罚后仍然拒绝参加社区矫正,逾期一月未报到,再次触犯了法律,且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该院遂决定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建议司法局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让张某明白触犯法律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为保障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张廷均、政协委员杨晓晴、人民监督员黄蓉、郭克超参与听证。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查明的事实、制发检察建议的依据、具体的建议措施。



人大代表张廷均表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也不能够盲目,张某的行为反映的是他对法律的轻视。”



政协委员杨晓晴表示:“经过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张某都不愿意参加社区矫正,甚至失联,藐视法律、情形恶劣。”



人民监督员黄蓉(上图右)对张某的行径感到非常诧异:“这种情形这么多年还是第一起,社区矫正本身是一种对主观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刑罚,张某却不能够理解社区矫正的真正含义。”


与会的听证员纷纷就该案发表看法并提出意见建议。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有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社区矫正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避免在矫期间再犯罪,使其真正回归社会。


据悉,9月24日,京山市检察院已向司法局发出撤销缓刑的检察建议,司法局也已依法向审理该案的法院发出了撤销缓刑的建议。


编辑:彭伟


审核:潘彩霞


三审: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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