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了解资讯、获取知识、娱乐交流的重要途径,成为信息内容生产传播的重要渠道。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势在必行,加强网络空间生态治理需要抓住四个重点。
以加强网络空间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互联网优质内容建设。坚持网络内容建设的正确导向,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互联网内容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特别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将其贯穿网络内容建设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理论宣传活动。其次,要丰富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打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特色品牌活动和原创精品,引导网站、公众号、视频端等平台同广大网友合力创作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举办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推动国家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平台数字化,提高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普惠性和便捷性。最后,要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实现各大生产要素和平台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内容、技术、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以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立法为保障,构建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体系。实现治理效能提升,需要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提升网络违法犯罪打击防范治理能力。首先,要坚持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切实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过程各环节,发挥法律法规对维护良好网络秩序、树立文明网络风尚的保障作用。其次,要深化法治体系建设。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推动完善科学立法。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网络空间特点,完善横向法规建设,做到纵向立法和横向立法紧密结合,构建严密的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最后,创新互联网司法实践。加快促进网络空间治理与法治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法院为创新载体加速推进互联网司法建设,将网络信息技术及应用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高效应用。
以健全网络空间治理机制为重点,构建多元协作的治理格局。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首先,要建立灵活的管理模式和创新机制。优化政府管理模式,使网络管理适应传播技术的变化,提升网络空间生态治理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精准度。其次,要完善网络空间的内容管理机制。规范网上内容生产、信息发布和传播流程,深入推进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为依托的全国网络辟谣联动机制,并通过深入推进“清朗”“净网”系列专项行动,深化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开展公众账号、直播带货、知识问答等互联网领域虚假信息治理。再次,要建立网络空间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网络安全评估法规标准和管理体系,提升网络监管的把控力,健全网络不文明现象的投诉举报机制,打造不同主体各负其责的网络应急管理体系。最后,要建立网络空间管理的协作机制。构建多元网络空间治理主体协作机制,使政府监管与网民自律、内容安全与内容创新、用户管理与平台管理之间相互协同、高效运作。
以加强网络文明引导为抓手,提升全社会网络文明素养。迈出道德建设新步伐,提高网民思想道德素质,使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网络风尚更加浓厚。要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网民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文明风尚。在网络用户行为的约束管理和引导上,通过动员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推动网络空间共治共享;创新开展网络普法系列活动,增强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通过上网规则、平台约定、技术限制、分级处罚等方式,增强用户自律意识,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进一步营造清朗明净的网络空间。
(作者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杜莉
审核:张瑞华
三审:吴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