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布紧急通知:各地需进一步加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力度!

11-02 2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各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

受传输污染和本地污染源积累叠加影响,昨日以来,我市连续呈现中度至重度污染,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2021年第17期)及会商分析,未来4-5天还将持续呈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本地污染程度,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力度,请严格落实。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 环卫作业公司根据湿度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雾炮作业频次,进一步加大路面清扫频次,并扩大作业范围。

2. 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三个六”的标准进行施工,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

3. 环保设施不完善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减排。

4.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务必确保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5. 各企业和市场主体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查自改,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鼓励主动落实减排措施。

二、压实政府属地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领导小组或专班人员力量下沉,第一时间赴现场开展检查督办。具体为:

1. 住建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至施工单位,并组织开展建设工地巡查检查专项行动,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 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路检路查专项行动,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辆。

3. 城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至环卫作业公司,并对环卫作业的频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检查频次,严防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等行为;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

4. 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城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清扫洒水频次,持续组织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5.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至工业企业,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业企业执法检查抽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6. 气象部门持续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三、压实指挥部各组督导帮扶责任

1. 各现场组根据职责分工、结合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攻坚“大调研、大督导、大帮扶”活动全面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2. 先河专家团队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管控建议。

3. 宣传报道组要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增强社会共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压实全社会共同责任

1.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2.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 建议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

4.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在微信工作群中上传图片文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组要加大现场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11月3日起,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管控日报。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琳达

审核:杜莉

三审:郑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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