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讲话稿,见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浙江金华的全面推行

11-22 09:20  

1978年,浙江金华的农村地区开始出现包产到组、到户和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引发了金华干部队伍间的激烈争论,涉及的深层次问题是包产到户究竟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

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然而,改革初始,不少干部由于思想上受“左”的影响较深,对在农村实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尚存在相当大的疑虑,担心这样做会背离了社会主义。

1981年8月,浙江省委决定任命原金华地委书记赵仲一为浙江省纪委副书记,任命厉德馨为金华地委书记。按当时规定,这两项职务都要经中央批准,故决定派厉德馨先到金华主持工作。厉德馨履新后,即赴农村进行调研。

9月,金华地委召开金华地区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大会一开始,就安排7个实行包产到户取得农业丰收的典型介绍经验。厉德馨作了题为《统一认识、统一政策,加强领导,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长达七个小时的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家庭经营,专业承包,责任到人,联产计酬”方针。与会的同志听得很认真,还不时点头表示赞同,他们不仅被厉德馨有理有据的演讲感染,更被其有胆有识的魄力震撼。会议结束前,厉德馨又说明:“想通了就干,出了问题由地委负责,意见不同的暂时可以不干,地委不作硬性规定。”与会的代表中,只有2个县委书记表示还要再看看。

会后,金华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推进统一经营,专业承包,责任到人,联产计酬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若干政策规定》,金华组织地、县、区、乡四级上万名干部到农村宣讲政策,很快就掀起了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热潮。截至当年11月中旬,80%的生产队已承包下去,并在冬种中显示出明显的效果。这时,原先按兵不动的县、区、社向金华地委作检讨,表示也要加入。1982年春节前,全地区95%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承包,在浙江全省率先基本完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人们总结这次改革的成果是:“革了大锅饭的命,鼓了勤劳人的劲,治了懒惰人的病。”

1982年8月,浙江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浙江全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不足。它能解决一家一户会干、能干的一部分问题,但如灌溉、植保、耕田、育种等问题则需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来解决,因此,1982年春夏之交,浙江又提出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立即得到群众的热烈拥护。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1982年,金华地区的粮食增长量为过去10年增长量之和,出现农民为卖粮而整夜排队的场面。

1984年,金华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208.92万吨,比1978年增长35.8%,农业总产值达到15.3亿元,比1978年增长63.2%。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编辑:杜莉

审核:张瑞华

三审:郑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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