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公债券的故事

12-10 20:37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建设公债券

这是一张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行的公债券,面值三元,每年利息5厘。公债的发行对稳定苏区财政、支援革命战争、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举行。大会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政府机构九部一局,其中财政人民委员部的职能是筹集经费,保障红军各项供给及苏维埃政府各项费用供给。

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苏区的财政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三次反“围剿”斗争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也消耗了极大的财力;国民党的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对苏区的经济造成极大破坏。苏维埃政府及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增加收入,保证了革命战争的供给和苏维埃政府的支出以及公共社会事业费用。苏区三次发行革命战争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

这三次分别是1932年6月发行短期战争公债60万元,1932年10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120万元,1933年8月开始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发行金额最大。

1932年发行的前两次公债都是为了支持革命战争筹措资金,而1933年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则是为了发展苏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

发行的公债券为纸质,面值有伍角、壹元、贰元、叁元和伍元等几种。经济建设公债发行之后,广大群众积极响应苏维埃政府的号召,以极大的政治热情迅速掀起了认购热潮。在苏区群众的支持下,超额完成了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发行。苏区妇女更是把自己的嫁妆和银器首饰捐出来铸现洋。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主力于1934年10月撤离瑞金,踏上漫漫长征路,瑞金人民把认购的革命战争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78万元、粮食25万担、银器22万两,连同存在苏维埃国家银行瑞金支行的2600万银元,全部无私奉献给了中国革命。红军长征后,苏区的经济建设公债未能如期付息和收兑,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过去中央苏区和其他革命根据地发行的纸币、债券、股票进行了一律收兑并合理计息,将这种债券定为永远可以兑换。这是对苏区和根据地人民顾全大局、为中国革命与民族解放事业无私奉献精神的绝对认可,也是我党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鱼水深情、血肉联系的鲜明体现。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编辑:杜莉

审核:张瑞华

三审: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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