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我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沙洋县后港镇西湖小学校长金波不正确履职导致该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问题。
2021年3月12日,后港镇西湖小学多名学生相继出现发热、恶心、腹痛、腹泻等症状。通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溯源调查发现,该校食堂环境卫生及管理较差,该次事故系食堂工作人员携带空肠弯曲杆菌,操作过程中污染食物所致。金波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疏于管理。2021年5月,金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钟祥市洋梓镇天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兴翠对应享受稻谷补贴对象应报不报问题。
2019年3月,董兴翠召开村“两委”会议,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将水费收缴与申请稻谷补贴挂钩,未缴纳水费的村民将不予享受稻谷补贴政策。同年9月,董兴翠将该村6户应享受稻谷补贴政策但未缴纳水费的村民不予上报,导致6户村民未享受稻谷种植补贴共计4000余元。2021年6月,董兴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京山市雁门口镇瓦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盛贻龙等人违规收取卫生费问题。
2017年,盛贻龙及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刘立军等村“两委”干部未经瓦庙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决定向村民收取卫生费。2017年至2020年共违规收取卫生费66185元,其中39916元用于支付烟酒费、生活招待费及其他费用。2021年4月,盛贻龙、刘立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宝区栗溪镇裴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加全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4月,董加全在未组织党员代表评议、讨论且未按程序进行公示的情况下,通过在危房改造评议会会议记录上虚假记录的方式,将其哥哥董家荣作为2017年裴山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人员上报,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款3万元。此外,董加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董加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有的在惠农专项资金落实过程中乱作为,有的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挥霍群众信任,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着力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上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回应群众期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肃监督执纪,坚决遏制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荆门清风
编辑:李俊
审核:杜莉
三审:郑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