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象九
李象九(1897—1954),原名瑞鼎,陕西白水人。清涧起义主要领导人之一。抗战时期曾任陕西省黄龙山垦区办事处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务委员等职。
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共青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石谦部开展地下工作,在该部建立了中共特别支部。1927年调驻清涧,升任营长。同年9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以该营为基础,发动武装起义,李象九为陕北军事委员会委员。12日发动了清涧起义,起义部队整编为旅后,任旅长。1931年任澄城、白水两县民团指挥官。1938年陕西省黄龙山垦区办事处正式成立,任主任。不久又制订了《陕西黄龙山垦区第二期扩大垦务计划书》(草案),却因特务告密其有“共产党”嫌疑而被调离去职。1946年3月加入“民主同盟建国会”。1948年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联络部指示,在西安搞策反工作,组织外围力量,准备迎接解放军进城。1949年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1950年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954年7月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年10月16日在西安病逝。
(摘自《延安革命纪念馆陈列人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5月第一次印刷)
来源:延安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杜莉
审核:张瑞华
三审:郑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