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启动2022年第二轮污染天气临时管控!

01-10 17: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督导组:

受高湿静稳天气影响,从昨日(9日)21时起,我市已连续18个小时轻度污染。根据省站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预计未来3天(10-12日)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较差水平,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13日起,受冷空气和降水共同影响,本轮污染过程结束。为削减污染程度,减轻污染影响,经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月10日1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污染天气临时管控,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工业源监管

(一)对环保设施不完善或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

(二)充分发挥在线和电能监控作用,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

(三)水泥企业按计划落实错峰生产。

二、强化扬尘源管控

(一)按照《环保降尘作业标准》开展道路降尘作业。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六”标准,加大喷雾、洒水等作业频次,对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改。

(三)加大对工业园区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湿扫、洒水、雾炮作业频次。

(四)加强建筑垃圾(散装货物)运输过程扬尘管控,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撒滴漏、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移动源管控

(一)充分发挥“智慧荆门”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加大移动源路检路查频次,通过“线上+线下”监管模式,严肃查处各类超标排放车辆。

(二)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中心城区大货车禁行、限行及单向行驶规定。

(三)加大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力度,优化交通组织,减轻机动车怠速产生的尾气污染。

(四)加大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超标排放的一律停止作业。

四、强化生活源管控

(一)加大对餐饮经营场所的检查频次,严肃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巡查力度,对燃烧散煤、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农作物秸秆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并在微信工作群及时上传工作情况(图片加文字)。指挥部各督导组要加大现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及指挥部各督导组自1月11日起,每日17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中心,以日报表形式报送临时管控情况。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

2022年1月10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

编辑:琳达

审核:杜莉

三审:郑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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