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由“限段限行”变“畅通无阻” 检察建议推动全区盲道升级改造

01-11 10:20  

  (通讯员 刘于宏)“以前在盲道上行走,不到一刻钟吧,就能撞到电动车,还有的道被垃圾车挡住,这些被挡了的道我倒是可以慢慢绕过去,最怕的就是遇到断头路,确实不太方便。”这是位于荆门市东宝区的视力残疾人士小东(化名)独自出行时经常遇到的情况。但是,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后,小东惊讶的发现,如今的盲道已经全程畅通,由“限段限行”变成了“畅通无阻”。

这个可喜的新变化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2021年6月,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盲道存在被侵占、被破坏、被阻断等现象,甚至有的盲道起点、终点处未设置提示盲道,导致盲道使用功能受损,存在断头路。

“据统计,目前东宝区持证的视力残疾人共1097名,全市视力残疾人近2.9万人。确保盲道设施通行安全,不仅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对维护公共安全领域中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决定进行实地调研,对发现的盲道问题逐一拍摄取证。

“子陵镇邮政储蓄银行前的盲道被电线杆、树木等占用,台阶前未设置提示盲道;仙居乡、牌楼镇等地存在盲道被垃圾箱占用情形;石桥驿镇部分盲道纹路被磨损严重,部分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处未设置提示盲道,导致盲道使用功能受损;象山二路游园附近存在盲道断头的情形,为盲人出行带来困难......”经过“拉网式”巡查,办案人员发现辖区内城区及子陵铺镇等5个乡镇盲道存在40余处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以及被阻断、占用、不连接、破损等情形,视力残障人士出行时需要不停地“过五关斩六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东宝区检察院认为,辖区内盲道破损、被占用的情形十分普遍,还存在盲道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的情形,严重威胁到视力残疾人士的出行安全,影响他们平等参加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6月初,该院依法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向东宝区城管、住建、残联等部门及子陵铺镇等5个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同时,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视障人群的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盲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迅速开展专项整改。

东宝区残联下发《关于做好东宝辖区盲道维修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将盲道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乡镇及部门,并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该区城管局对管养范围内市政道路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完成5条道路14处盲道设施整改。住建局组织各乡镇对各自辖区内盲道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共计修复破损盲道近800米,整改100余处,移除占用盲道的垃圾箱、电线杆、广告牌等设施40余个,新增盲道起点、终点提示砖200余处。同时,东宝区子陵铺镇、牌楼镇在已开工建设的4000万集镇提档改造升级项目中,根据东宝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重点关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目前,两乡镇盲道存在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以及被阻断、占用、破损等问题得到全部解决。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盲道建设管理,更好的保障视力残疾人权益,2021年12月10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向具有盲道建设监督管理职责的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盲道建设和管理的监管。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局立即成立专班,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集镇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加强盲道的监督管理,为构建规范安全的“绿色通道”贡献力量。

  “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在这场‘盲道保卫’中,每个人都应该是守卫者。”下一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让障碍变“坦途”,真正把群众的点滴小事办成实事好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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