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原创   01-17 10:34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宽大处理……”一旁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不间断运行,客观全面记录了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协商的整个过程。

1月13日,掇刀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危险驾驶案的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院第一检察部通过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密切配合,使用录音录像设备记录下认罪认罚具结的全过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据悉,这是该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首次尝试。

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承办检察官耐心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整个具结书签署过程将同步进行录音录像。随后,检察官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技术部门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办案使用,在案件办结后由案件承办人员随案归档,统一存储和保管。

值班律师表示,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坚定决心,“在镜头下办案”不仅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信力,还加强了值班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心。

“对认罪认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以影像方式固定,具有事后备查的可能性,对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否到位、检察官释法说理是否透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真实自愿等要求的审查更为直观、客观,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承办检察官说道。

下一步,为了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使“在镜头下办案”成为“新常态”,结合先行尝试经验,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节,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

来源:掇刀区人民检察院(通讯员 朱冉)

编辑:云薇

审核: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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