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出台“升级版”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

02-17 10:17  

日前,荆门多部门联合出台《荆门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2021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根据《方案》,过渡期内医保帮扶对象为6类农村低收入人口,即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有4.7万人。

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方案》明确四个统一标准:统一参保缴费资助标准,统一基本医保待遇标准,统一大病保险待遇标准,统一医疗救助标准。

为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案》提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配合联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等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工作机制。对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保,确保不少一人,不漏一户。

建立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机制。医保部门要实时筛查参保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信息,定期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主动发现因病返贫致贫人员。

规范依申请救助机制。对稳定脱贫等重点人群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本人申请,民政、医保等部门要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完善低收入人口就医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严控低收入人口就医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比,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

此外,荆门市将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将脱贫攻坚期内建立的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并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实际参保人数为基数,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归入医疗救助财政专户。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 通讯员张敏

编辑: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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