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起实施 让文明更接地气

©原创   03-01 18:55  

3月1号起,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填补了我市文明行为立法空白,为营造健康发展、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场声:“同学们,今天是我们荆门市文明条例颁布的第一天,3月1日,今天的班会课学习中华传统美德文明礼仪。”

《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荆门市金虾路小学的师生们就第一时间组织了学习。

学生 蔡青青:“首先,我们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然后可以多帮助一下身边有需要帮助的人,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之类的,为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条例》的出台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东宝区龙泉街道金虾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罗晓菊:“今年文明条例出台以后,我们龙泉街道开设了一个龙泉大讲堂,也是着力于提升我们工作人员和居民素质的。我们社区也正在谋划,准备成立一个花木兰讲堂,着力于提升妇女同志素质,通过家风建设、家风讲堂,来不断提升我们居民文化(文明)素养。”

市民 许为:“我们现在街面上都是非常整洁干净的,我感受最大的就是过斑马线,基本上我们市民都能够遵守交通。包括这个邻里之间和睦啊,包括自身(文明)行为的一些规范。”

志愿者 田永贵:“我觉得志愿者他更多是一种表率、示范作用,规劝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阻止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出现。我们也会更多去宣传志愿者活动,我们就想让更多的人参加志愿者活动,然后传递社会上的每一份爱意和关怀,让我们社会大家庭更加的温暖。”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王芳     三审:鲁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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