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多部门出台《荆门市免抵押免担保“退役军人创业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根据《办法》,符合贷款条件的退役军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如果是合伙创业,可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不得用于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支出,包括购房、股票、证券投资等。
《办法》规定,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导致银行贷款损失的,依法追偿并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对借款人出现骗贷等不良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还规定,要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线上审批服务。各地退役军人、财政、人社、人民银行、地方金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所辖地区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及时将创业贷款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 通讯员:杨向
编辑:郑耘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