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和“士官”有什么区别?

04-02 08:48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法规,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很多人都知道,我军目前的“军士”,在2022年以前叫“士官”;而在90年代以前,“军士”和“士官”是完全不同的军衔等级。那么,“军士”和“士官”有什么区别?我军“军士”和“士官”军衔都有哪些变化?

1955年首次军衔制设三级军士军衔

1955年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这一年,我国颁布兵役法,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构成比较单一,士兵军衔也相对比较简单,设二等五级:

军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两级:上等兵、列兵。

上士为军士军衔的最高级别,下士为最低级别。

根据1955年8月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签发的《关于军士和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和1962年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签发的《解放军士兵编制军衔》,军士军衔的授予和晋升条件为:

服役第二年的班长,服役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为下士;服役第三年的班长,服役第四年的下士,可晋升为中士;服役第四年的班长,服役第五年的中士,可晋升为上士。

55式三军士兵军衔领(肩)章

雷锋佩戴中士军衔领章

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出现士官军衔

1988年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1988年时我军实行以义务兵为主,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志愿兵与义务兵性质不同,因而在军衔设置上,将志愿兵与义务兵区别开,志愿兵的军衔为士官,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两级,义务兵的军衔则完全与1955年军衔制相同,即分军士三级、兵两级。新军衔制士兵军衔共三等七级,较1955年新增设了士官军衔,士官和军士是完全不同的军衔等级。

士官和军士军衔的授予、晋升条件是:

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

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

87式陆海空军军士长硬肩章

1993年士官军衔增加等级

199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军衔仍按兵役性质分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役制士兵(军士、兵)。军士和兵的军衔不变,士官军衔有重大调整,军士长、专业军士各划分为四个级别:

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四级为最高,一级为最低。

士官军衔共分八级,这是我军士官衔级最多的时期;加上义务兵役制士兵的军士三级和兵两级,士兵军衔共设四等十三级,也是我军士兵军衔等级最多的时期。

士兵军衔的授予和晋升,军士、兵与1988年一样;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各级的晋升为四至五年。

左起,上排:陆军四级军士长、陆军三级军士长、陆军二级军士长、海军一级军士长;下排:陆军四级专业军士、陆军三级专业军士、空军二级专业军士、陆军一级专业军士。

1999年取消军士衔

1999年,根据我国兵役制度的变化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我军修改了士兵服役条例,以适应我军义务兵服役期缩短,士官数量增加的形势。取消了军士衔:上士、中士、下士;士官军衔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合并为六级,区分为高、中、初级士官;兵仍为二级。

1999年7月12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报道士官制度改革

修改后的士兵军衔为四等八级:

志愿兵役制士兵:

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99式士官硬肩章

士官实行分期服役制度,服役年限分别为:第一、第二期各3年,第三、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

2009年再次调整士官军衔

2009年,我军再次修改了士兵军衔等级。根据我军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将士官军衔由六个衔级调整为七个衔级,恢复原军士衔的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军衔包括志愿兵(士官)三等七衔和义务兵两个衔级,共四等九衔:

志愿兵役制士兵:

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09式陆军士兵军衔肩章

士官军衔的授予与晋升:

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

下士满三年晋升为中士;

中士满三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

上士满四年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级军士长满四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满四年晋升为二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满四年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这次恢复的军士(下士、中士、上士),1999年以前是义务兵军衔,1999年至2009年取消,2009年恢复,但性质已经不同,成为士官(志愿兵)军衔。

陆军女上士

2022年“士官”改称“军士”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提出,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

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和列兵。

虽然士兵军衔总的等级(四等九级)没有调整,但是在军衔称谓上有了显著的变化:

一是将“士官”称谓改为“军士”,这是根据去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原兵役法的条款“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改为“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二是上士分为两级,即将原“四级军士长”改为“一级上士”,将原“上士”改为“二级上士”。修改后,从称谓上更为合理,以前的士官包括军士长和军士,这次统称为军士。

空军中士肩章

总的看,我军的军士和士官军衔几十年的调整变化有如下特点:

第—,士官始终是志愿兵军衔,而军士最初是义务兵军衔,以后改为志愿兵军衔,反映了我国兵役制度和兵员结构的变化。

第二,士官(志愿兵)军衔进行过多次调整,从称谓到等级都有很大变化,反映了志愿兵制度的不断调整、完善。

第三,士官等级总体上不断增多,从1988年的两级到目前的七级,与志愿兵成为士兵队伍的骨干和主体相适应。

第四,士官改称军士,军衔称谓从“官”到“士”的变化,体现了内涵上真正回归了兵的身份。

陆军一级军士长肩章

(作者系军史专家)

来源:荆门军分区

编辑:李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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