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2年5月1日起由东宝区人民法院对荆门市范围内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对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范围进行规定,并确定了案件在上下级法院流动的情形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自2022年5月1日起,东宝区人民法院将正式受理、管辖荆门市范围内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案件除外)。
此前,知识产权案件被认为是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次由基层人民法院获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促使管辖布局完善、便利当事人诉讼以外,还有助于法院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审判质效更加凸显、上下流动更加规范。
“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调整,充分发挥了四级两审终审制度优势,实现了中级人民法院重有效终审、定分止争,基层法院重事实查明、实质化解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国林介绍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摆脱了诉讼程序的限制,可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能有效提升此类案件审判质效。同时,通过规范案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流动的情形和程序,避免了法院间相互推诿扯皮,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形。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表示,增加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此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要求,适时将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交由东宝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郑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