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婆“局中局” ——假做媒,真诈骗,钟祥一男子两次相亲血本无归

04-29 14:00   钟祥检察院  

“小邓,要老婆不?”

2021年1月的一天,杨某某骑着电动车,来到了邓某某家中,殷勤地说出了这句话,并自顾自地介绍起了女方的情况,女方名叫红儿,30岁左右,带着一个小孩,最近想要离婚,只要邓某某给她五万元钱,她就马上办理离婚,然后跟邓某某结婚。

邓某某狐疑地看着杨某某,这个女人坏得狠。早在2015年5月,杨某某就来过他们家,说她有个远房表妹要离婚,现在要找对象,如果他愿意的话就给她一万六千元钱,她就把远房表妹介绍给他。第二天,邓某某就上街取了一万六千元钱,当着见证人的面把钱交给了杨某某,还让她写了保证书,可是她拿了钱后再也没了音信,邓某某几次三番去讨说法,杨某某却推说表妹现在离不了婚了,最后退还了他一万两千余元。

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这一次,邓某某要求先跟红儿见个面才给钱,杨某某满口答应。过了几天,杨某某让邓某某去和红儿见面,邓某某来到约定地点,看到红儿和杨某某说的情况基本一致,并且愿意和他结婚,邓某某这才放下心来。第二天,邓某某将五万元钱给了杨某某,对方当场承诺年底就能让他们俩完婚。

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承诺的婚姻并没有兑现,邓某某意识到他又一次被骗了,于是去杨某某家中讨说法,杨某某却无赖地表示钱已经被她输光了。

2022年1月,邓某某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杨某某没有正当收入,终日以打牌度日,早年间当过一段时间的媒婆,对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心理十分了解,便萌生了以骗婚谋取钱财的念头,于是在2015年5月,他虚构了一个远房表妹,骗取了邓某某一万六千余元,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承诺兑现时间,后来经不住邓某某三天两头的追讨,才把剩余的一万两千余元退还。

2021年1月,杨某某偶然听说邓某某仍然未婚,她贪念再起。于是她再次找上邓某某,杨某某预料到有了上次的教训,邓某某必定不会轻易相信她,于是她这次编造了一个本地的女子“红儿”,不再是虚无缥缈的远房表妹,邓某某果然上套,但是他要求见女方。

这难不倒杨某某,她立马找到老熟人刘某某,让她帮忙找个本地女子冒充红儿,跟邓某某见面。为了让邓某某彻底信任她,她还请刘某某冒充红儿的妈妈,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她好处费。

刘某某于是找到同村女子,说服她冒充红儿去骗邓某某,邓某某果然上当。拿到钱后,为了稳住邓某某,杨某某借他人身份证办了一张电话卡,假装红儿跟邓某某联系,直到骗局败露。

经审查,钟祥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来源:钟祥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