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启动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

05-13 14:05  

近日,市医保、财政、卫健、行政审批四部门联合印发《荆门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省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今年3月,我市积极争取省医疗保障部门政策和技术支持,将荆门纳入省内DIP支付方式改革城市,市委将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方式改革,纳入市深化改革重点项目之一。

DIP付费是医保向医院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主要方式为在充分进行数据测算基础上,医保与医院协商一致,合理赋予所有疾病或疾病组不同点数,医院通过收治患者获得点数,年底以医保基金实际可支付总额为基数,除以所有医院的总点数,确定每一个点数的价值,再乘以医院累计点数,即为当年医保与医院应当结算医疗费用的实际总额。DIP付费主要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DIP付费与既往付费方式相比,有较多的创新之处,如引入分值的概念,设置区域总额预算,不再对各医疗机构设置总额控制,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收治病例分值等指标赋予权重系数。DIP付费有利于降低患者个人负担,引导医院合理施治,控制医疗费用;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倒逼医院按照功能定位收治患者,推动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有利于保证医保基金安全,使医保管理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目前,DIP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已达到71个。

我市成立了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打基础、模拟运行、实付费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改革。自2022年起,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建立完善总额预算、费用结算、服务协议、专家评议、考核评价、争议处理、经办规程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 通讯员:张敏

编辑:郑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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