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 提升快递物流业水平

©原创   06-12 19:16  

我们继续为您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为您解读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提升快递物流业水平。

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对商业楼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电商直播间20间以上,在线交易规模显著的直播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多频道网络机构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机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年网络销售农副产品200万元以上的农村主播,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支持快递物流业水平提升。对年中转量达到5000万件以上的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在本地年缴纳1000万元以上运输增值税的自建网络货运平台,视缴税额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服务电商企业不少于20家、年快递中转量不少于600万件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及云仓,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实际使用率超过60%的邮政、快递企业(直营分公司),视站点实际使用率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郭铁    三审:鲁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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