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原创   12-05 18:08  

 日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秘书长何永斌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何永斌所作的关于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何永斌在会上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决定,决定: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元月上旬在荆门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尹新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决定(草案)。会议审议了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克雄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后4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俊华所作的关于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建桦所作的关于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王芳    三审:鲁云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