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危害多多!禁鞭,荆门政策不变!

01-12 15:05  

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危害和后果你知道吗?

城市楼房人口密集

因燃放鞭炮造成的火灾等

人间惨剧层出不穷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许多有毒气体

诱发一些慢性疾病

如咽炎、支气管炎、气管炎等

对于刚刚“羊”过的我们和家里的老人孩子

是不可承受之重……

燃放区域高强度的噪音

不但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危害严重

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

燃放烟花爆竹后会

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

给环卫部门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过了腊月就是年

马上就是2023年春节了

很多市民关心

今年荆门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

禁鞭政策是否有变?

最新回应来了

NO.1

今年是中心城区禁鞭第7年

政策仍保持不变

荆门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在荆门市中心城区实行禁鞭措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过连续7年的禁鞭,中心城区无论空气质量还是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得到明显提高。

2023年荆门城区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确保前期创城成果和荆门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因此,2023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鞭政策没有变化。2021年7月29日修订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荆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继续施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荆门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扩大荆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鞭区)。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含传统火药类烟花爆竹和电子鞭炮礼炮(声音、闪光度与传统烟花爆竹相似的电子产品)。

二、本通告所指禁鞭区范围为东至荆东大道,南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西至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至东宝工业园幸福大道,西北至北三环线(包含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及其厂区),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和青山、石莲、仙女公墓。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鞭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四、公安部门是禁鞭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文明办及城管委、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禁鞭工作。

五、荆门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街道、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禁鞭规定,协助做好禁鞭工作。

六、凡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市民有权制止并向有关单位举报,经查实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八、本通告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NO.2

荆门中心城区禁鞭范围没有变化

各县市城区禁鞭范围如下

荆门中心城区

东至荆东大道,南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西至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至东宝工业园幸福大道,西北至北三环线(包含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及其厂区),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和青山、石莲、仙女公墓。

京山市城区

(含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温泉街道)东起老柳河路,西至凤凰路,北起长荆铁路(含京山殡仪馆和马刨泉公墓),南至南环线。

钟祥市城区

显陵路以西(含显陵路以东100米红线内,北至明显陵,南至皂当路,镜月湖以北),汉江堤以东“347国道”以北(东到高速连接线,镜月湖西岸以西,西至汉江堤),董家巷社区中心路以南(向西延伸到汉江堤,东至龙山大道到明显陵)。

沙洋县城区

东起汉江大桥西桥头堡,西至古福泉(原仪表厂),南起超限站,北至坚实新天地(原普罗旺斯)、狮子桥(公墓暂不列入为禁止燃放范围,但应在指定地点燃放)。


NO.3

法律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荆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荆政办发【2021】26号)的规定,在“禁鞭”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

广大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从我做起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共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荆门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孙弋雯

审核: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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