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仲裁院“四化”联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优化服务水平,加强争议预防宣传。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实行首问负责制,提供热心接待咨询、细心听取诉求、诚心提供帮助、耐心解答问题、专心办理业务的“五心服务”。利用“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法治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协商调解,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指导企业、乡镇(街道)和工会、行业商(协)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通过电话联络、快速调查、约谈用人单位、下发仲裁建议书、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快速和解或调解。2022年,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为湖北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近三年来,我区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件,涉及劳动者106人,涉案金额约160万元。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探索“预防在先、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的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工作机制,对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基本清楚、举证不存在困难的案件实行申请即立案,在三个工作日内召集双方当事人签订速裁协议,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庭审直接围绕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将案件结案压缩在十五日以内。
四是深化源头治理,凝聚部门联动合力。对集体争议案件实行“事前主动介入,事中参与调解,事后依法兜底”全流程处置。与总工会、工商联、住建、经信等部门集中会商,分析查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会同劳动监察局集中会诊,就引发原因交流意见,商讨解决办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法院裁审衔接,共同研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类案指导口径,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强化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力度。
来源:东宝区仲裁院
编辑:琳达
二审:蒋子龙
三审:黄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