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男子因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被立案!

03-16 14:16  

2023年2月15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钟祥分局执法人员对涉案人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斤0.5元的价格从捡破烂的人那里收购了约100个废涂料桶,露天堆放在其位于钟祥市胡集镇某村的废品收购点院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该废涂料桶桶身为塑料制品,高约0.4米,直径约0.3米,无盖,每个桶重约1公斤,合计约100公斤。该废涂料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

废品收购点院内堆放的废涂料桶

执法人员对废涂料桶进行称重

2023年2月15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对王某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针对王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的规定,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交钟祥市公安局,目前当事人王某已被行政拘留5日。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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