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出租银行卡 沙洋公安开出“反诈罚单”

03-23 17:55  

3月23日,沙洋县公安局沙洋水陆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出租银行卡案,对一名非法出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沙洋水陆派出所在对一起涉诈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时,发现一张银行卡与诈骗案件相关,存在涉案资金流水。民警调查掌握,男子曾某将其兄长的实名制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并从中非法获利一千余元。

2022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并且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沙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曾某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制定的法律,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等行为轻则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沙洋县公安局

编辑:杨帆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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