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份病退申请背后的“猫腻”

03-29 11:08  

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但是有人却钻政策的空子,利用国家开设的“绿色通道”,拿着“精心制作”的假病历,成功办理“病退”,非法领取养老金。

伪造病历办理病退

2016年12月的一天,倪某某找到梁某某,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帮忙办理病退,只要给点“好处费”就行。

梁某某的丈夫李某某得知还有这样的“好事”,当即表示想要通过倪某某的“关系”办理病退。几人一拍即合,李某某支付了1万元“好处费”,并将身份证件交给倪某某。收到钱后,倪某某假装正在运作,实则来到省内某医院周边随机寻找“黄牛”办理虚假“癌症”病历。

一个月后,李某某收到假病历,并在明知自己不符合病退条件的情况下以此蒙骗医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成功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据此,李某某开始了长达6年的非法领取养老金之路。

贪心不足终案发

倪某某随后提出让梁某某和李某某帮自己进行“宣传”,介绍别人前来办理“病退”,并承诺成功一单给与2000元“佣金”。梁某某和李某某对倪某某的“内部渠道”深信不疑,又受到“佣金”诱惑,踏上了倪某某的“贼船”。两人共为倪某某介绍5人,获得“佣金”7000余元。就这样,一个拉一个,在倪某某的“运作”下,前后共有13人通过倪某某伪造了患癌病历,并以此成功办理了病退手续。

十余人都因患癌办理病退,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异样的数据引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视。经初步调查,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这很可能涉嫌诈骗。2022年4月15日,该局将线索移送至京山市公安局。2022年10月24日,京山市检察院受理此案。

经查,2016年至2020年,犯罪嫌疑人倪某某以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为目标,通过蒙骗、诱导受害人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寻找某些医院“黄牛”伪造癌症等严重疾病病历,申报提前病退。倪某某先后为李某某等13人办理了虚假病退手续,涉案金额约70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案发后,倪某某退还违法所得17万元,李某某等13人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通过倪某某办理病退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患病的情况,只是尚未到达病退要求。提审时,他们都感到十分后悔:“我确实有基础疾病,我就是想着离退休也没有几年了,存在侥幸心理,这才一时误入歧途。”

2023年3月6日,京山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倪某某等人提起公诉。京山市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李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三千元。2023年3月20日,判决正式生效。

检察官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大家: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依法依规参保,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骗保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京山人民检察院

编辑:唐璐

审核:鲁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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