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掇刀区商务服务中心,屈家岭经发局,市汽车流通协会,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东方百货,金城大厦,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市消费快速反弹复苏年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措施,现就发放汽车消费“大礼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3年3月1日至31日,在荆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录附后)购买乘用车并在我市上牌的消费者。
二、发放标准
(一)购买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发放2000元燃油消费卡。
(二)购买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发放3000元定点商业场所消费卡。
三、发放流程
(一)消费卡承接单位。燃油消费卡由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负责制发和承接;商业场所消费卡由东方百货、金城大厦负责制发和承接。
(二)消费卡申请。符合发放标准的消费者,需于2023年4月1日至20日,携带个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自主向消费卡承接单位(信息附后)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消费卡核发。消费卡承接单位汇总申报资料,向市商务局申请消费卡发放补贴资金,经市商务局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消费卡承接单位发放消费卡(具体发放时间待定)。
四、有关事项
各地、相关协会、各企业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政策宣传,通知符合申领汽车消费“大礼包”的消费者知晓申报流程,提醒消费者自主向承接发放“大礼包”的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各承接单位要加强申报资料审核检查,对经查实的消费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荆门市商务局
编辑:孙娟
审核:别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