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标准,多措并举推动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其中,我市2021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98.95%、重点督办典型问题整改到位率100%,在全省排名靠前,多次受到省自然督察办公室通报表扬,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定期调度、压实责任。成立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市长任组长的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土地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措施及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提请市政府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在攻坚期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落实“四个一”(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县级领导包联、一个具体责任人、一套举证资料)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支撑保障。
跟踪督导、同向发力。坚持横向联动、条块协同,局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领衔、职能科室主办、工作专班跟进,形成整改合力;主动对接农业农村、交通、城控、交投、建管中心等部门,全程指导督办整改工作;先后7次召开视频调度会点对点提醒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专班先后1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指导,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违规占用耕地等重点问题进行督导。
规范举证、快速销号。将举证工作作为整改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实抓牢。挑选业务骨干对从事督察整改工作的人员开展举证业务培训,已组织开展相关培训4次;利用微信群等平台,常态化就如何开展举证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对已整改完成的督察反馈问题,要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到实地拍照举证、收集相关资料,真实、规范上传举证资料,力争做到省、市两级审核一次性通过,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状态,确保不被约谈问责。
加强巡查、长效监管。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建立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巡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闭环管理,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初始,从源头上遏制自然资源违法问题发生。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动态巡查约7.7万人次,发现并及时有效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509起。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通讯员:曹静)
来源: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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