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灵活就业人员,抓紧看过来→

07-07 08:26  

补贴对象:

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

(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招工下岗人员(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的,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

(1)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就业特困人员:

(3)持证残疾人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成年孤儿

(6)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5055人员(未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工招干手续,但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人员。)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方法、期限及标准: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招工下岗人员、就业特困人员,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该类人员补贴时间段为2023年1月至12月。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5055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该类人员补贴时间段为2023年7月至12月。

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政策享受期满的;

3.登记失业的;

4.实现单位就业或者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5.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7.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

申领方式及程序:

1.续报人员“免申即享”

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免申即享”。

2.新增人员下沉受理

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

线下: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以及身份类别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填写《东宝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以及《信用承诺书》,工作人员汇总上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平台受理。

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通过“鄂汇办”APP申请。

温馨提示:

1.户籍地、参保地、常住地不在一地的,由户籍地落实补贴政策;在外地享受政策的,由外地落实至期满,不得重复申请;

2.新增人员申请补贴前请先完成失业登记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灵活就业登记办理;

3.社保补贴享受日期最早不超过其灵活就业登记经办日期。

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始申报。

资金拨付:

9月底前完成受理,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将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其中续报人员拨付至原提供银行账户;新增人员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办理地点:

泉口街道办理地点:泉口一路55号

联系电话:0724-2388643

龙泉街道办理地点:白云大道82号

联系电话:0724-2372655

子陵铺镇办理地点:子陵铺镇财政分局北10米人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4-8643916

牌楼镇办理地点:航空路29号牌楼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13972871864

石桥驿镇办理地点:石桥驿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13581336673

仙居乡办理地点:聚仙路49号仙居乡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24-8679109

马河镇办理地点:天台山路103号马河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24-8700898

栗溪镇办理地点:荆北街42号栗溪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24-8609033

政策咨询:

东宝区泉口一路15号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楼607

联系电话:0724-2378420

长兴大道9号东宝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724-237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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