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窗丨2023年全区第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测评结果公布

07-20 11:49  

根据《东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测评办法》,6月27日、28日,区重点产业服务中心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随机邀请50名“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50名企业家代表对我区9个乡镇街道、东宝工业园区,29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和23个其他类区直单位,4个公共服务企业,11个银行分支机构开展了我区第二季度营商环境测评,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乡镇、街道、东宝工业园区

前三名:栗溪镇(第1名)、仙居乡(第2名)、马河镇(第3名);

后三名:泉口街道(第7名)、龙泉街道(第8名)、牌楼镇(第9名)。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单位

前三名:区人社局(第1名)、区行政审批局(第2名)、区市场监管局(第3名);

后三名:区经信局(第27名)、区教育局(第28名)、区司法局(第29名)。

其他类区直单位

前三名:区总工会(第1名)、区委老干部局(第2名)、长宁创投公司(第3名);

后三名:区残联(第21名)、团区委(第22名)、区妇联(第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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