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是江汉平原地区主要的建筑用石料、水泥用灰岩生产基地,由于过去管理粗放、责任主体灭失和政策性整合关闭等原因,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突出。近年来,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有效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恢复区域生态系统、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立足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对全市388家废弃关闭矿山的治理情况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修复治理和转型利用废弃关闭矿山共计230家、面积721公顷;剩余未治理废弃关闭矿山158家、面积980.36公顷,其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的矿山86家、面积729.72公顷,自然恢复和转型利用的矿山72家、面积250.64公顷。
制定计划、分步实施。结合荆门市废弃矿山实际,制定《荆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158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980.36公顷。其中,2023年完成修复面积141.15公顷,2024年完成修复面积246.55公顷,2025年完成修复面积574.66公顷,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完成。
强力攻坚、逐个击破。积极策划包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申报荆门市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3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4000余万元。创新工作机制,攻坚克难,完成了一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治理成效,其中,采用政府主导EPC模式,投资7600万元完成了矿山遗址公园项目,治理面积36.67公顷;采用市场化治理模式,投资2514.38万元完成了沙洋县云雾观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20.35公顷;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投资2789.07万元完成了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26.60公顷。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制定印发《荆门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荆门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建立项目实施年度检查和发现问题通报制度,严防偷挖乱采,杜绝“以生态修复之名行采石之实”行为发生,提升修复治理成效。印发《县域一体化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鼓励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总体实施方案,通过合理挖潜资源潜力、盘活存量空间、显现土地指标价值等措施,综合平衡治理资金缺口,提高地方政府推进废弃矿山修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讯员:石运焕)
来源: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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