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
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改革事项清单及创建点名单
我区
区财政局牵头负责的新型“政银担”改革
东宝供电中心牵头负责的推行“零计划”停电
区法院牵头负责的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
区检察院牵头负责的“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试点
区交通局牵头负责的推进涉路施工许可全流程电子化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的“社银合作”标准化建设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的“1+N”一站式注销服务
区税务局牵头负责的“你诺我办”降低办税成本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的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11个改革事项入选
自2021年全省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以来,我区狠抓先行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先后打造了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等一批全市领先、全省有影响的改革事项,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更是入镜2022湖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片“护航”,我区也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称号。
此次成功入选的11项创建事项将在今年10月迎接全省改革事项验收。东宝区将继续打造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具有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通过单项事项创建试点“小切口”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大提升”,进一步擦亮“宝正好”营商环境城市服务品牌。(通讯员 李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