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东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仲裁委)和东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提供这样一个平台,既为劳动者省去来回奔波的诉累,又为案件处理节省时间,这种案前调解的方式真是高效便捷,希望你们进一步加以推广。”申请人冯某的代理人在领取仲裁调解书时由衷地说道。
申请人冯某系潜江在荆务工人员,在某公司工地工作时受伤,经劳动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程度为八级,申请人因工伤待遇给付争议向区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区仲裁委收到该案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得知申请人不在荆门本地时,仲裁委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区法院委派案件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庭前线上异地调解。区仲裁院院长何清山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对当事人多角度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
这是区仲裁委与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后,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诉前成功调解的一起工伤待遇给付纠纷。该案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只需一部手机或一台电脑参与线上异地调解,打破了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从传统的“面对面”向“屏对屏”的转化,真正让当事人少跑腿甚至零跑腿成为现实。(通讯员:邱莉莎)
来源:东宝区仲裁院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