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全市首笔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08-04 09:23  

7月24日,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全市首单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非公证继承登记,标志着我市正式将遗产管理人制度纳入不动产登记领域。

据悉,徐先生的父亲不久前去世,其名下有一套房产需办理继承登记。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席服务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其介绍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首席服务员的指导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推选其母亲肖女士担任遗产管理人,并现场签署了遗产管理人资格证明、遗产分配协议、询问记录等相关材料,后续事项由遗产管理人肖女士全权代理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资料、签字。整个过程由首席服务员全程受理、监督、记录,仅用时36分钟就办好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待公告60天后,若无异议,肖女士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是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提升的又一举措。为切实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存在的遗产范围难界定、申请资料难核实、审查度难把握等梗阻问题,荆门市大胆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于6月29日出台了《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中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通知》。通过遗产管理人代理、告知承诺、授权委托等措施,不仅科学有效避免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还能为群众节省办事时间和费用成本,提升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业务的质量和效率。下一步,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此举,同时进一步提升登记人员能力素质,强化业务合法性审查上的专业度,切实提升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便捷性和准确性。(通讯员:邹卓君、杨诗雨)

来源: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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