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
二、补贴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1个月以上的企业。
▲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三、补贴条件
在政策执行期内,企业为上述三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五、补贴标准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申请方式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兼顾线上线下,采取“免申即享”与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主动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七、申领地址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掇刀区政务中心一楼B区06号窗口)
联系电话:0724-8603008
0724-244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