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应急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荆门中心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0:15。
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荆门市中心城区(含漳河新区)
三、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内容
1.预先警报:(10:00—10:03)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06—10:09)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一长声,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人防警报鸣放时保持平稳心态,认真识别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安心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确保人防警报试鸣期间秩序正常,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3日
来源:荆门市人民政府
编辑:菲菲
二审:琳达
三审:黄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