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城乡居民购房补贴政策

09-24 10:11  


一、申请条件  

1.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主要指户籍所在地为东宝区龙泉、泉口2个街道办事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兴隆3个街道办事处,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以及漳河镇、子陵镇、牌楼镇、团林镇和麻城镇城镇户口以外的户籍人口。

2.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中心城区唯一住房。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组团、内陆港-麻城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市三环线内包括牌楼组团、团林组团。

3.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网签时间均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存量住房的申请人已经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前已购买普通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或变更买受人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一套普通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家庭分时段递减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给予2万元/户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给予1.5万元/户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给予1万元/户补贴。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普通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1.荆门市城乡居民购房补贴申请表(网上下载,网址: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4.新建商品住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核原件),存量住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二)查询。

(三)审核。

(四)拨付。

中心城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领购房补贴对象

申请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及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

(二)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

(三)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就业人员工作服务时间自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自主创业人员工作时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二、申领购房补贴条件

(一)申请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

2.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指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4.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

1.在本通知下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2.购买商品住房属于人才公寓(住宅)等政策性住房或

其他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三、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补贴时限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人社部门申领购房补贴。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人社部门在服务指南中予以明确。

1、《荆门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联审联查。

(三)公示。

(四)发放。

在荆高校在校生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领购房补贴对象

申请人为在荆全日制普通高校(荆楚理工学院、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大学本科或专科在校生。

二、申领购房补贴条件

(一)申请高校在校生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申请人唯一住房。

2.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指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含起止日)。

4.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

在本通知下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后,

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三、补贴标准

大学本科、专科在校生一次性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补贴时限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在荆高校在校生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荆门市在荆高校在校生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查。

(三)发放。

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领购房补贴条件

(一)符合国家二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

2.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含起日)以后。

4.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

1.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荆发〔2022〕15号)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2.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

3.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

二、购房补贴标准

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

三、购房补贴申领时限

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6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

1.《荆门市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上下载,网址:http://zfhcxjsj.jingmen.gov.cn/)。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离异家庭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3.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

(二)审查。

(三)发放。

中心城区房展会期间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条件

申请房交会期间购房契税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为本届房交会的参展企业、参展楼盘。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含起止日)。

3.商品住房已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二、补贴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含起止日)。

三、补贴标准: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的基础上,由契税收缴归属地财政部门给予购房人已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四、补贴受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1.《荆门市房交会期间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查。各区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和参展楼盘情况进行查询,将初审合格的购房补贴资料送交区财政部门。

(三)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将补贴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来源: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帆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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