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0-27 09:56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DBJ23420800485030526豆干的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2023SC0418,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4日,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工作人员受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掇刀区豆鲜生食品经营部加工制作的豆干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被抽检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8月4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掇刀区关公东路104号欣辉市场门面12-16号门面的掇刀区豆鲜生食品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上述豆干已全部销售完毕。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豆干进行召回,无产品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加工制作的豆干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8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豆干的主要原因是在制作过程中,由于员工操作不当,造成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情况。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2、供应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3、以后加工过程中,当事人承诺不再添加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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