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钱又省事,真是太方便了!”8月24日,余女士在东宝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完事后感慨地说。原来,前几天余女士到东宝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屋非公证继承登记,其提交的资料中缺少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工作人员让其当场出具承诺书,对被继承人父母死亡情况进行承诺,然后为其办理了登记手续。此举既减轻了余女士和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跑路之苦,又节省了公证费用。
申请人填写承诺书
今年,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宝分中心扎实开展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同时推行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符合条件的可以书面承诺方式代替,无需另外提交。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非公证继承
为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该中心还积极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中,规范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工作,强化遗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有效避免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遗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谢长城)
来源: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宝分中心
编辑:郑耘
审核:彭良银